提问人:胡小英
发布于 2021年06月11日
根据商品房销售“一价清”制度规定,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,包括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暖、通信、有线电视工程、安全监控系统、进户门、信报箱以及面向所有业主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,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,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,不得收取其他费用。购房者若遭遇开发商乱收费,可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。
2021年06月13日
提问于 2021年04月19日
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及其违约责任来执行。
2021年04月19日
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,经建设部门备案审查后取得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》,此外还应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。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》中登记有开发商的资质等级(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中明确规定了各级资质的开发范围),公众可向建设部门申请查看。
2021年06月29日
提问于 2021年05月07日
提问于 2021年05月06日